自星期二(1月31日)起,年齡在18歲及以上的人在BC省持有2.5克以下的某些毒品將不再被視為犯罪行為。有四類毒品可合法少量持有,它們是可卡因,甲基苯丙胺,MDMA(即搖頭丸)和類罌粟堿(芬太尼、海洛因和嗎啡等)。
出售和為出售目的擁有上述類別的毒品仍屬非法;在學校、幼兒園和機場等地擁有任何數量的毒品仍屬非法。另外,溫哥華等城市有自己的相關法規,例如禁止在市政府設施和購物中心、咖啡館等地持有毒品。
BC省政府2021年11月向聯邦政府提出免受《管制藥物法》管轄的申請。聯邦政府批準申請並就此決定在該省實行為期三年的試點項目,但是把BC省最初要求的4.5克的最高合法持有量下調到2.5克。
自從芬太尼等合成毒品進入加拿大黑市,BC省因吸毒過量死亡的人數大幅度增加,曾因此在2016年宣佈公共衛生緊急狀態。自那時起到現在又有超過一萬人死亡,其中高達86%是死於芬太尼過量。讓吸毒者可以合法持有少量毒品,是改變治理思路的第一步嘗試。
聯邦政府將在該項目實行期間收集健康、司法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數據,並在網上定期公開和更新這些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