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一項題為 “Khan v Canada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的聯邦裁決中,法院裁定,移民官員考慮因未決的美國居留申請否定申請人在加拿大居住的意圖的決定是不合理的。
申請人汗(Khan)是孟加拉國公民。 他以魁北克投資者類別成員的身份提交了加拿大永久居留申請。 他的妻子和女兒也作為家屬被列入申請中。
在審查申請時,移民官對申請人是否打算居住在魁北克省表示擔憂,這是《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IRPR)的要求之一。
該官員擔心該候選人打算居住在加拿大的原因之一,是汗已被納入其嫂子於 2012 年提交的美國居住申請中。該申請仍在審理中。 在與申請人談論這些擔憂後,該官員不相信他的意圖,並拒絕了他的永久居留申請,理由是他無法滿足打算在魁北克居住的要求。
汗提交了司法審查申請,稱這一決定不合理。 法院認為該決定不合理,理由如下。
首先,該官員為何得出結論,認為 2012 年起的美國居留申請與申請人現在真正打算居住在魁北克省的意願不一致,這是“令人費解的”。 從邏輯上講,兩者沒有理由不能共存,因為申請人可能打算居住在首先授予他居留權的國家。 如果那個國家是加拿大,他將居住在魁北克。
其次,兩份申請的提交時間相隔五年。 當 IRCC 會見 Khan 時,他的美國申請已經等待了 10 年。 該官員沒有考慮到,即使他曾經有興趣在美國生活,他也可能會改變主意。 作為證明,汗在接受會試時表示,他更願意居住在魁北克,而不是美國。
第三,該官員推斷,由於申請人沒有撤回美國的申請,因此他仍打算居住在美國,因此不會居住在魁北克。 法院表示,這是不合邏輯的,也是不合理的,因為他對申請沒有控制權。 在面試中,汗明確表示提交申請的是他的嫂子而不是他。
此案很重要,因為它表明加拿大移民申請人有權具有居住在美國的雙重意圖。 此外,具有居住在美國的意圖並不否定居住在加拿大的意圖。 由於法院裁定官員的決定不合理,未來的申請人不應因此而被拒絕。
如何從美國來加拿大
H1-B專業職業簽證
IRCC 最近宣布,他們將為美國 H1-B 專業職業簽證持有者來加拿大工作創建簡化的工作許可證。 IRCC 了解到,許多工人受僱於在加拿大有業務的美國公司,並且這些人通常持有 H1-B 專業職業簽證。
自7月16日起,美國的H1-B持有者及其隨行家庭成員將可以申請來加拿大。獲得批准的申請人將獲得長達三年的開放工作許可證,這意味著他們可以為全國幾乎任何雇主工作。 此外,他們的配偶和家屬也有資格申請臨時居民簽證。
該措施預計將持續一年或直到 IRCC 收到 10,000 份申請為止。
快速通道
快速通道是加拿大管理技術工人永久居留申請的方式。 2021 年,美國是快速通道池中申請邀請 (ITA) 接收者第四大最常見的居住地。 當申請人被選中申請永久居留時,就會向他們提供 ITA。 美國公民和居民通常非常有資格獲得快速通道,因為他們擁有強大的語言能力、熟練的工作經驗和高水平的教育。
快速通道管理下共有三個項目:
- 針對具有外國工作經驗的技術工人的聯邦技術工人計劃(Federal Skilled Worker Program)
- 加拿大經驗計劃(The 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針對具有加拿大工作經驗的技術工人
- 針對具有技術行業資格的技術工人的聯邦技術行業計劃(The Federal Skilled Trades Program)
此外,IRCC最近在快速通道項下推出了基於類別的抽籤,這將優先考慮在以下領域具有較強法語能力或工作經驗的候選人:
- 衛生保健
- 科學、科技、工程和數學 (STEM) 專業
- 技術行業,如木匠、水管工和承包商
- 運輸
- 農業和農產品
其他需要考慮的途徑
全球人才流 (Global Talent Stream) 是一項允許高增長和科技行業的加拿大雇主在加拿大人無法填補職位空缺時簡化技術工人的招聘計劃。 儘管該計劃下的招聘流程需要完成 LMIA,但 IRCC 的目標是在一個月或更短的時間內處理這些工作許可證。
許多美國企業在加拿大設有附屬辦事處和分支機構。公司內部調動(Intra Company Transfer) 允許國際企業將重要員工帶到加拿大,而無需獲得 LMIA。 根據該計劃,擔任執行、管理或專業知識職位的員工可能有資格作為公司內部調動人員工作。
最後,創業簽證計劃 (Start Up Visa) 向有足夠資金在加拿大定居並得到指定數量的風險投資基金、天使投資團體和企業孵化器組織支持的企業家授予永久居留權。 創業簽證的目的是招募創新型企業家,為加拿大創造新的就業機會並推動經濟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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