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熱話|移加港夫婦以楓葉卡申領MPF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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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MPF被拒
近年來,移民海外的香港人除了關心自己能否成功獲得他國永久居留權(PR)之外,還要擔心能否提早領取強積金(MPF)。根據加拿大《明報‧星期六周刊》的報導,有移民加拿大的香港人使用BNO護照申請工作簽證(WP),試圖以「永久性離開香港」為由提早提取MPF,卻因香港政府不承認BNO為有效證件而遭到拒絕以及有移加港夫婦以楓葉卡申領MPF被拒。
報導中提到的香港人米米一家三口於2020年移居加拿大阿爾伯塔省卡爾加里市,當時以BNO護照申請加拿大工作簽證。然而自2021年1月29日起,香港政府宣布不再承認BNO護照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分證明。在這之後,米米一家以同樣的理由申請提取MPF,仍然因為BNO護照的原因而遭到拒絕。
經過多次嘗試,米米夫婦終於在今年初獲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並再次嘗試申請提取MPF。然而,儘管米米夫婦已經獲得楓葉卡(即加拿大永久居民卡),他們的申請仍然遭到拒絕。據了解,即使持有楓葉卡,也不能保證成功提取MPF,因為卡上的國籍欄位顯示「GBN」字眼,同樣被視為等同於BNO。
對此,米米表示,感覺香港政府是針對BNO護照持有人,即使他們已經具備了在其他國家定居的證明文件,仍然無法順利提取MPF。目前,他們唯一能做的就是耐心等待。
對於這一問題,積金局對外事務部回覆《明報‧星期六周刊》查詢時強調,港府2021年1月29日發表聲明,表示不承認BNO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分證明,亦不會在香港獲承認為任何形式的身分證明。因此,強積金計劃成員不能依賴BNO護照或授予BNO護照持有人居住許可的相關文件作為申請提強積金的證據。在審批「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理由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申請時,強積金受託人須擔當把關者的角度,會視乎每宗個案的事實和情況,並取決於申索人提供的文件,以證明他們是否獲批在其他國家定居。強積金受託人須進行盡職審查,以確保符合強積金法例及香港法律。
對於受影響的移民加拿大的香港人,他們可能需要繼續尋求其他途徑來解決提取強積金的問題。然而,在目前的情況下,能否成功提取強積金仍然存在著很大的不確定性。對於香港政府不再承認BNO護照的政策,部分移民海外的香港人可能需要面對更多的困難和挑戰。
新聞來源:加拿大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