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熱話|加拿大安省公寓管理審裁處裁定業主和租客需共同承擔「滋擾及破壞行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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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擾及破壞行為

「滋擾及破壞行為」案件概要:

加拿大安省公寓管理審裁處裁定租客和業主,對租客入住期間對鄰居的「滋擾及破壞行為」,需共同承擔責任,需賠償18,239.60加元,當中業主負責其中的8,551.50加元。案件指出,物業管理公司收到多宗投訴,該單位租客在公共位置遺留垃圾導致臭味及阻塞通道。業主未有採取任何措施以結束租約或嘗試驅趕租客,最終判罰業主及租客合共18,239.60加元。

業主應負責任:

根據公寓管理審裁處的裁決,業主「沒有採取任何措施」以結束租約或嘗試驅趕租客,因此要求業主承擔賠償。律師表示,今次裁決是對雙方的一個警告,業主及租客都有責任確保物業範圍附近的環境。業主不能以放任方式置之不理,判罰金額有阻嚇作用。

業主應盡責任保護物業:

案件引起安省小業主權益保護組織(SOLO)關注,組織成員Varun Sriskanda表示,今次的裁決可能會對打算出租單位的業主產生寒蟬效應。業主將加倍小心檢視租客背景,甚至向租客的前業主索取推薦信,令租客更難找到出租單位。她提醒業主如收到租戶被投訴的情況後應立即採取行動,業主應負責任保護物業,以避免類似案件的發生。

總結:

對於業主來說,物業管理是一個責任重大的工作。業主應該在選擇租客時更加謹慎,必要時應索取租客的相應索取租客的相關背景資料,以避免不良租客進駐,對物業造成損失和不便。此外,業主也應該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物業,保持物業的安全和舒適,並及時解決任何問題,以維護良好的物業經營形象。

對於租客來說,他們應該遵守公寓的規則和法律法規,尊重鄰居的權益,保持公共區域的清潔和安靜。如果他們發現自己有疑問或問題,應該及時與物業管理公司或業主聯繫,協商解決問題。只有這樣,才能保障業主和租客的權益,營造良好的社區環境。

最後,對於公寓管理公司和公寓管理審裁處來說,他們應該加強宣傳,提高公眾對公寓管理法律法規的認識和理解,讓業主和租客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和維護,打造更好的社區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