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熱話|九旬小販人有三急親友幫忙睇檔 食環隨即沒收其揾食工具更作出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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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小販

城管進駐香港? 九旬小販人有三急親友幫忙睇檔 食環隨即沒收其揾食工具更作出控告香港一位九旬小販老婦以炒栗子為生,幾乎每天都會推著小販車在深水埗和長沙灣一帶賺取生計。但在上週一(6日)的工作期間,由於急需上廁所,她不得不暫時離開小販攤,把小販車交給一位沒有持有牌照的男親友暫時看管。不料,食物環境衞生署職員發現了這一情況,當場沒收了小販車,並控告男親友無照經營。事後老婦返回現場後得知了這一事件,情緒崩潰倒在地上哭泣,警方隨即介入此事。

這位94歲的陳婆婆多年來都是以炒賣栗子維生,她在深水埗和長沙灣一帶推著小販車出售,食環署職員也表示她一直都表現有禮,雙方相安無事。然而,當天因為陳婆婆一時三急而拜託男親友暫時看管小販車,被食環署職員發現,導致小販車被收走並控告男親友無牌擺檔,陳婆婆得知後十分悲痛,倒在地上哭訴,最後警方介入事件。

當食環署職員發現陳婆婆的幫手無牌擺檔時,陳婆婆誤以為自己被控告,哭訴表示她持有合法的小販牌照,並將牌照放在攤檔的大牌和細牌上,因此不明白為何要控告她無牌。然而,警員解釋被控告對象是其親友而非陳婆婆。警員要求陳婆婆合作回警署配合調查,否則將被指控干犯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當時,有人指香港是法治社會,要求陳婆婆站起來配合職員調查。整個事件引來不少街坊圍觀。

食環署回覆指,過去,署方多次接獲有人投訴港鐵長沙灣站附近有人無牌販賣。昨天晚上約6時45分,署方人員在該位置發現涉事持牌熟食小販。由於該位置是主要通道且相當繁忙,署方人員先向小販發出警告及驅趕,但未採取任何執法行動。一小時後,署方人員再次到現場調查,發現一名約30歲男子正在經營熟食攤檔。

署方有足夠證據認為該男子在公眾地方無牌販賣、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以及未領有有效牌照而烹煮或加熱食物作販賣用途,因此拘捕了該男子。署方澄清,上述執法行動並非針對持有小販牌照的女士。事實上,該女士是在執法行動展開後超過半小時才在現場出現。

根據《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83B條,除非持有食物環境衞生署簽發的有效小販牌照,否則任何人均不得在街頭上販賣食品,違者可遭檢控,一經定罪,初犯最高可處以5,000元罰款及監禁一個月,再犯最高可處以10,000元罰款及監禁六個月。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得知事件後即時跟進,與陳婆婆見面並聆聽其講述經過,對方談及事件時依然淚眼汪汪。江認為現時持有小販牌照的流動小販多為年長者,如果他們一時離開攤檔去用餐或上廁所,再拜訪其他人協助看管攤位,這是合理的行為。以陳婆婆為例,她已年逾九旬仍能自力更生,只因「去廁所行得慢」,所以才拜訪他人協助「睇檔」,她本來計劃完事後就會回來炒栗子,並沒有長時間把攤位交給其他人經營。江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客觀處理此事,盡快歸還陳婆婆的「揾食工具」。《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