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熱話|加國海外買家禁令實施3個月即鬆綁 持183天以上工簽可置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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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買家禁令
加拿大禁止非加拿大人置業法案(”海外買家禁令”)自今年1月1日生效,引起了海外移民的關注和困擾。然而,根據加拿大聯邦政府住屋、多元化和包容性部長Ahmed Hussen於上周一(3.27)所宣佈的消息,此法案的相關條例進行了多項修正,並即時生效,其中容許工簽持有人在特定條件下置業。

修正案的主要內容是允許工簽持有人在加拿大工作期間置業,但必需符合兩個條件:工簽持有人的工簽有效期為183天或以上,且置業者未曾購買超過一個住宅物業。除此之外,修正案還廢除了禁止非加拿大人購買用於住宅和混合用途的空置土地的限制,地主可以將其用於任何目的,包括住宅開發。

此次修正案的出台,是為了向尋求為加拿大做出貢獻的新移民和企業提供更大的靈活性,進而增加加拿大城市的住房供應,創造就業機會和建造房屋。同時,修正案也確保住宅用於居住在加拿大的人,而不是海外買家投機性投資方面取得了適當的平衡。

雖然此次修正案讓更多工簽持有者有了置業的權利,但是仍需符合一定的條件。對於那些經由Stream A入境的留學簽證卻不能置業的港人來說,此次修正案並未給予幫助,需要等待未來的政策調整。不過,對於那些現時經由救生艇Stream B入境的港人,均擁有3年開放工作簽證,此次修正案的鬆綁將給予更多的置業機會。